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刘尚玉等11人拟认定工伤相关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失实情况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认定工伤。
一、公示期:2024年9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永靖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四、通讯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05室
五、受理电话:0930-8836168,邮箱:t8832543@163.com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