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局再次组织各乡镇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南》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县辖区内不存在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二、监督电话:0930-8835148
三、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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