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11月份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平台上抽取的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见附件)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二、监督电话:0930—8835148
三、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附 件:永靖分局2024年11月份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表.xlsx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