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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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    邮编:731600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新寺乡

建设单位:

永靖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甘肃润瑾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靖县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永靖县新寺乡,装机容量15.6308MW,规划并网额定容量12MW,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项目采用电池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模式,其中高效单晶双面P型545Wp电池组件,共计17238块,合计3个2.4MW光伏子阵,高效单晶双面N型585Wp电池组件,共计10660块,合计2个2.4MW光伏子阵,共设计5个2.4MW光伏子阵,将5个子方阵分成2组,其中1个子方阵1回,4个子方阵1回,共2回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区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拟建项目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所需的场地尽量少占其他草地,对临时施工区域严格管控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不会改变用地类型。项目地植被稀少,施工结束后,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措施可行。

2、废气防治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活动产生扬尘、焊接烟尘等都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如下的措施进行防治:

(1)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并把施工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造价内。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堆料场扬尘

堆料场堆置的材料等使用防风抑尘覆盖,在非雨日的早、中、晚对料场周边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影响范围。

(4)运输扬尘及运输废气

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定期检修保养清洗施工车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

(5)施工扬尘

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6)焊接废气

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焊接设备;采用低尘无毒焊条,药芯焊丝代替普通焊丝,以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最大程度降低焊接烟尘的产生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加之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区域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活动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碱性废水等,根据同类工程类比可知,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被养护面吸收及蒸发的形式损耗掉,难以形成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生活区设置旱厕,生活舆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浇洒抑尘等,废水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机动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因此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高峰期进行施工材料运输,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尽量使高噪声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使用低噪音的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加强控制传播与管理等措施,大大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环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利用的尽量利用,少量不能利用的运至永靖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新寺乡生活垃圾收集点,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建成后,应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恢复方案,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植物进行播种,并进行养护,从而增加区域植被数量;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2)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为弥补生物量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能阴影影响,本项目实施分区种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对阵列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区块,种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在太阳能电池板间隔处种植紫花苜蓿等,这样不仅能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生物量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固住松散沙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站区竖向布置,场区雨水沿地表外排,不设雨水排水管网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大,清洗废水很难收集,而且当地气候干燥、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此部分废水除含悬浮物外无其他污染物质,可自然蒸发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光伏区箱变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基础,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措施有效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旧光伏组件:更换的废旧光伏组件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场区内存储。

(2)危险废物

事故油、废油抹布、检修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已建成的一期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5、风险防范措施

(1)油浸式变压器基础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并设事故油坑2.4m³。

(2)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并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理回收。

(3)场区内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设计消防通道。

(4)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走道应保持通畅,疏散照明、指示标志、火灾报警、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等应长期有效,才能确保平时和火灾等非常时期人员的安全疏散。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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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