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永政办发〔2024〕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30799
三、通讯地址:古城新区统办楼510办公室
附件:1、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汇总表.xls
2、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花名册.xlsx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