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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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5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权利人景树财位于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路126号水库渔场4号楼2单元1层211室,证号为甘(2017)永靖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4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我局将根据其申请即时予以注销,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法院裁决解决。

特此公告。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