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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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9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权利人党仁浩位于永靖县盐锅峡镇盐集四社,证号为永集体(1991)字第4541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公告作废。我局将根据其申请即时予以注销,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法院裁决解决。

特此公告。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