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永国用(2004)第2015-126号
权利人:瞿继伟
不动产坐落: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59号 刘家峡分局35号住宅楼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