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7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永国用(2004)第251252号
权利人:李强
不动产坐落: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路129号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