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获赔偿 锦旗相赠表谢意

来源:永靖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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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黄某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 保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高度赞赏和由衷感谢。

据悉,2022年6月3日9时许,被告焦某驾驶重型货车未按规定让行与冯某驾驶的中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中型客车的乘坐人原告黄某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黄某于2022年6月3日到永靖县某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侧肱骨大结节皮质裂缝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未住院。后黄某在临夏市某接骨诊所治疗。永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焦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原告黄某无责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某将焦某、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共同诉至永靖法院,主张赔偿各项费用。

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掌握案情,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数次调解未果。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耐心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根据庭审中提供的相关证据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并送达了原、被告双方,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被告按期履行义务。2024年5月24日,黄某收到了全部赔偿款46197元,该案件由此划上完美的句号。

鲜红的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永靖法院将继续赓续初心使命,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高质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