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检察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永靖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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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治理,依法能动履职,探索打造“小靖龙”未检品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多维度、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孩子都能向阳而生。

2024年4月,永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创设了以永靖县域特点和未检工作相结合的“小靖龙”未检品牌。“小靖龙”寓意永靖未检为未成年人遮风挡雨,让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检察蓝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呵护下,都能成长为金光闪闪的小龙,绽放耀眼光芒。同时,以“小靖龙”为主题,创设了笔记本、徽章、文件袋等文创纪念品。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痛。这几年,随着网络的极速传播力,低龄儿童遭受性侵害、恶性校园欺凌等等案件频频进入人们视野当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永靖县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为依托,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特殊、优先、全面、综合的坚强司法保障。

采取“教育+惩罚”、“严惩+监督”、“办案+关爱”的方式,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保护制度。2021年以来,对涉罪的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为47.1%;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7人,不诉率为19.4%;附条件不起诉1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51.4%。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共有起诉后做出有罪判决11人,起到了警示和震慑的效果。同时,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24名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严格量刑标准。推行“一站式”办案模式,注重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坚持一次性询问,避免“二次伤害”。积极开展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救助,通过案件办理先后救助未成年被害人5名,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余元。

父母教育、监护的缺位是导致涉未成年人案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近几年未检工作室办案数据来看,侵害未成年案件中性侵害案件占比66.7%,性侵案件中被害人为不满14周岁儿童的案件占比90%,被害人低龄化问题比较显著。对此,“小靖龙”未检工作室联合妇联及专业社工力量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并通过依法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回归家庭监护主责,引导家长“依法带娃”,让“迷途”的孩子找回迟到的温暖。

同时,“小靖龙”未检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充分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同时联合团县委、妇联、公安等多方力量组建法治宣讲团,采用法治课堂、“云课堂”、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检察开放日、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社区、乡村系列活动。目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9000余人,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散发宣传手册500余册。

下一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擦亮“小靖龙”未检品牌,不断深化未成年人融合保护工作,以法之名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守护祖国的“花蕾”向阳生长,持续保持“零容忍”“零懈怠”“零放过”,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