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靖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83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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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公字〔2023〕2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靖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县政府对2018年8月1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经清理,决定废止《永靖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永靖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暂行)》《永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到期失效8件文件;《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永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永靖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17件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

2018年8月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批转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一律过期,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永靖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xls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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