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  题 请问生育登记在户籍地办理,还是在现居住地办理?
留言时间 2024-11-26 留言人 *晓彤
留言内容 请问生育登记在户籍地办理,还是在现居住地办理?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JACT-YJXX2024112600001
回复时间 2024-11-26 回复单位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11 月 26 日,您在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投诉或恳请解决)生育登记 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登记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登记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我省长期居住且持有《甘肃省居住证》的非甘肃省户籍人口,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均可以在分娩前后网上申请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现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因意外原因或者患有非遗传性疾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包括再婚夫妻)。 三、登录方式 申请人:申请时可通过PC端或手机APP提交所需材料,也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街道)、社区或政务服务大厅生育登记办理点由工作人员协助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办理。PC端可通过登录甘肃省生育登记便民服务平台(http://61.178.83.94:8888),也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ansu.gov.cn)(个人服务—医疗—生育登记)、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gansu.gov. cn )(业务系统—生育登记)办理。手机终端可通过“甘快办” “健康甘肃”等APP,进行业务办理(首页—生育登记),后期会视情增加登录端口。 四、登记所需材料 1.生育登记办理:夫妻双方身份证、户ロ簿、甘肃省居住证(非甘肃省户籍人ロ)、结婚证及双方近期两寸红底合影、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照片(附件材料照片上传规格:只能上传png,jpg,jpeg文件,且不超过20MB)。 2.特殊情形(再婚夫妻)生育登记办理: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甘肃省居住证(非甘肃省户籍人口)、结婚证及双方近期两寸红底合影照、死亡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书等其他材料照片(附件材料照片上传规格:只能上传png,jpg,jpeg文件,且不超过20MB)。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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