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靖教育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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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区、直属小学:

现将《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靖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夏州教育局关于印发<临夏州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教育公平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平的招生氛围,提升入学招生办事效率,优化教育服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严格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小学采取划片报名入学,初中采取划片和对口划拨入学相结合。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平、透明、公开、公正。

(三)坚持全纳平等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招生时要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三、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应依法注册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备案。

(二)初中阶段

2024届全县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政策性保障招生和调配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划片招生

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单校划片为主、双片区为辅的方式进行,属双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确保不新增大班额。

(二)政策性保障招生

1.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学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优先保障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必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安排相应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调配招生

在片区内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登记学校向县教育局报备,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四)招生材料要求

1.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本县户籍适龄生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须在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合法合同)及其他必要材料。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适龄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2.规范采集报名登记信息。县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招生方式。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五、小学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4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分布,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3000人,其中县城小学招生54个班2430人。各学校招生班额严禁超过45人。

(一)县城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1.川北小学:一年级招生4个班,18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北社区、川西社区(川北路以北片和川西路以东、中环路以北片)、红柳村适龄儿童。

2.四局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班,27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东社区、川西社区(除川北路以北片和川西路以东、中环路以北片)、黄河路社区(鸿瑞名都、黄河小区、滨河花园、旧县医院家属楼)、水电四局和刘电厂的适龄儿童。

3.刘家峡中学(小学部):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今年秋季开始停止招生,学校整体并入刘家峡中学,刘家峡中学改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年级招生6个班,27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黄河路社区(除鸿瑞名都、黄河小区、滨河花园、旧县医院家属楼)、大庄村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4.川南小学:一年级招生3个班,13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南社区、刘家峡村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5.黄河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招生6个班,27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南社区、罗川村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6.移民小学:一年级招生11个班,49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镇上古村、下古村及刘家峡镇古城社区、新东社区、新西社区(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的适龄儿童。六年级学生整体到太极中学就读,所有任课教师随班任教,直至本级学生毕业,由太极中学统一管理。

7.三峡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招生13个班,58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新西社区(除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太极镇太极社区(阳光嘉苑、成华学府)、中庄村一社二社适龄儿童。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部四、五、六年级学生整体到三峡中学分校(原中庄中心小学)就读,所有任课教师随班任教,由三峡中学统一管理。

8.刘化小学:一年级招生2个班,9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化工路社区、太极镇四沟村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9.大成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招生3个班,13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镇太极社区君悦府、中庄村(除一社、二社)、大川村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岭乡旭坪小学有意愿到县城就读的学生和全县有寄宿需求的四至六年级学生可转至大成中学小学部寄宿就读。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太极镇中庄中心小学停止招生,整体并入大成中学。

(二)县城外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县城外学校全纳招生辖区适龄儿童。

六、初中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4年全县小学毕业生分布,结合各初中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初中下达招生计划48个班2400名学生。各初中招生以原毕业学校学籍为准,班额严禁超过50人。

(一)刘家峡中学:七年级招生12个班,6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东社区、川北社区、川西社区、黄河路社区、大庄村、红柳村六年级毕业生,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居住在刘家峡镇川东、川西、川北、黄河路社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黄河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10个班,5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南社区、刘家峡村、罗川村、城北新村六年级毕业生,川城镇、杨塔乡六年级毕业生,居住在刘家峡镇川南社区、刘家峡村、罗川村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太极中学:七年级招生14个班,7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镇太极社区君悦府小区及各村(除中庄村一社二社)六年级毕业生(除刘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刘家峡镇古城社区、新东社区、新西社区(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六年级毕业生,三塬镇、岘塬镇、盐锅峡镇、西河镇、新寺乡、坪沟乡、关山乡、徐顶乡、陈井镇、三条岘乡等乡(镇)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居住在县城新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三峡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8个班,4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2023年12月31日前学籍为准),刘家峡镇化工路社区、新西社区(除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太极镇太极社区(阳光嘉苑、成华学府)、中庄村一社二社六年级毕业生。

(五)大成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4个班,2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王台镇、小岭乡、红泉镇六年级毕业生。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回民中学停止招生,整体迁入大成中学。

七、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并依次录取。同批次的以购房或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为准。用祖辈房产就读的,学生户籍必须与(外)祖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能清晰证明祖孙关系。

A类:招生范围内有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B类: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房产。

C类:招生范围内无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片区内,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D类: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在片区内居住。

E类: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在片区内居住。

八、招生安排

(一)网络申请入学

今年我县作为试点县,刘家峡中学(小学部)、黄河中学(小学部)、三峡中学(小学部)、川北小学、川南小学、四局小学、移民小学、刘化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将使用网络招生系统进行招生登记和录取,采取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

1.网络申请(8月1日至7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申请入学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络入学申请的,由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具体操作请查阅“永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

2.网络审核(8月8日至11日)。对招生平台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将由省级公安部门负责户籍和居住证、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缴纳、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房产信息核验。学校对网上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3.现场审核(8月12日至14日)。网络“通过初审并免现场审核”的不参加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的还需监护人向申请入学学校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4.录取公布(8月15日至17日)。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登记学校与家长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协商,将协商结果报告县教育局,教育局统筹调配。录取结束,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各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报名注册(8月18日至20日),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学校查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暂无法提供的可开学后及时提供,复印件作为学生健康档案资料由学校存档。

(二)现场申请入学

除网络申请入学的学校,其他学校招生均须现场申请入学,采用预登记申请、资料审核、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

1.预登记及资格初审(8月6日至8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内学校办理预登记手续,不得到其他学校重复登记,学校进行资格初审。以自有产权住房申请入学的,学校须当面查验监护人通过“甘快办”查询的“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清单”。

2.资料审核(8月9日至11日)。学校对监护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类别和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并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3.录取公布(8月12日至14日)。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预登记学校向县教育局报备,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录取结束,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各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报名注册(8月15日至17日)。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学校查验接种单位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暂无法提供的可开学后及时提供,复印件作为学生健康档案资料由学校存档。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住建局、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积极通过张贴招生简章、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努力为每名适龄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强矛盾风险摸排和应急反应处置,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学籍管理。要强化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招生工作结束后,小学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注册工作,初中要及时完成录取学生的信息核对和学籍招录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五)加强控辍保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无缝对接。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永靖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学校超计划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

附件: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和咨询电话.docx

政策解读: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