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相关要求,通过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中初筛符合条件单位,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19家单位(见附件)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第五批)。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一、公 示 期: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
四、监督电话:0930-8880698 通讯地址:永靖县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保险中心 邮编:731600
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