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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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

(永)异常合字〔2024〕第1-70号

永靖县荣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0户合作社:

经查,永靖县荣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0户合作社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本局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异常合作社70户名单.xlsx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