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沥青拌合站附属生产线原材料二次精细化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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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沥青拌合站附属生产线原材料二次精细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四、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五、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附件:关于对沥青拌合站附属生产线原材料二次精细化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沥青拌合站附属生产线原材料二次精细化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沥青拌合站附属生产线原材料二次精细化加工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建设地点:

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

建设单位:

甘肃瑞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主体工程为1座封闭式生产车间内,拟建原料堆棚和1条砂石料生产线(包括1台喂料机、1台鄂破机、2台振动筛、1台圆锥破、1台整形机、1台螺旋洗砂机、1台脱水筛及配套的皮带输送机),进场后直接将外购砂石料进行破碎、筛分、水洗、脱水后作为“永靖县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原料使用,不外售。不涉及采矿工程。储运工程(成品堆棚依托原有的部分原料堆棚)、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建成实施后生产机制砂187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建材运输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间采取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限制车速。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采取清扫、适时洒水等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苫盖工作。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维护,使其工作在正常状况下。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可以实现全部回用,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等,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依托使用厂区现有环保防渗旱厕,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中各类施工机械,主要如吊机、电焊机、电钻等,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对周边居住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错峰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连续运转,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禁止夜间和中午休息时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应提前与受影响范围内的住户沟通,尽量做到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永靖县生垃圾场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土石方主要为设备基础开挖,不涉及大的土石方活动,尽量实现场地内土石方平衡。产生的钢筋头、金属碎片、塑料碎片、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等废建材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回收综合利用,垃圾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抛撒。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措施可行。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砂石料进入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原料区进行储存,车间顶棚安装喷雾除尘设备洒水抑尘,原料通过挖掘机给喂料机投料,设置半封闭式进料口,投料环节使用水冲式进料,整个过程都采用湿法工艺。厂区现有原料堆棚为三面围挡+顶棚,本次在车辆进出侧加装卷帘,由半封闭式整改为封闭式,作为产品堆棚使用,产品装卸及储存过程中设雾炮机洒水抑尘,减少颗粒物的产生,措施可行。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砂废水经车间内地沟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容积5m3),废水收集池起收集及周转作用,收集后的废水管道输送泵入第一座沉淀罐进行一级沉淀,随后依次进入第二座、第三座沉淀罐实现三级沉淀,沉淀罐中的上清液进入清水罐进行进一步沉淀后回用于洗砂,下层沉淀泥砂经压滤机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中沉淀罐3座,单座容积100m3,清水罐1座,容积100m3,可以满足洗砂废水全部收集不外排的需求,三级沉淀时间约16h,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同时,要求对于出入区域内的机动车应严格管理,设置标示牌,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沉淀泥砂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约60%,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很少,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使用桶等专用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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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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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