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2024年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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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024年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四、电话:0930-8835148(传真)  

五、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六、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    邮编:731600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2024年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盖章版).pdf

2024年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关山乡、徐顶乡

建设单位:

永靖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酒泉玖时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额定容量100MW,光伏场区组件安装容量120.03MW,容配比为1.2,采用N型双面双玻高效单晶620Wp电池组件,共计193596块,光伏场区由29台额定容量为3300kW的电池子方阵以及1台额定容量为4200kW的电池子方阵组成,共配置333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29台3300kVA箱式变压器及1台4200kVA箱式变压器设备,电池组件方阵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佳倾角31°固定式安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采取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上应覆盖篷布,限制车速。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采取清扫、适时洒水等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苫盖工作。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维护,使其工作在正常状况下。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旱厕进行处理,定期由附近农户清运作为农家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机动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因此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高峰期进行施工材料运输,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尽量使高噪声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使用低噪音的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加强控制传播与管理等措施,大大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包装固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包装固废主要为电池板包装物、电缆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废品回收站出售利用。

(2)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关山乡生活垃圾处置点统一清运处置。

(3)废弃土石方: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做到了合理处置,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5、生态保护措施

5.1避让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保护应提出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管理等措施,本工程选址用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基本草原、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因此不存在避让生态红线的措施。

根据调查,本工程沿线生态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基本农田,工程选线设计时已避让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符合生态保护措施要求。本次环评要求,距离基本农田路段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规划施工时序,加强管理,禁止废水、固废排入基本农田,禁止碾压基本农田,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避免对基本农田的破坏。

5.2减缓措施

(1)合理进行工程设计,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新增占地;

(2)合理设计施工便道及施工营地,减少工程临时占地;牵张场、施工生产区合理选址,尽量选择荒地或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3)合理选用施工方法及施工工序,避免大规模开挖,减少扰动;合理确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控制施工占地;

(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

(5)控制植被破坏面积,优先选择植被盖度较低的草地、无植被地段进行施工;

(6)加强作业人员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人员环保意识,禁止切滥砍乱伐、捕猎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7)对35kv架空线路施工便道、塔基施工占地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于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采用表土回覆,植被恢复。

(8)临时堆土采用防尘网苫盖,堆高不超过3m,坡度1:0.75。

5.3植被破坏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具体措施如下:

占用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10cm;

表土单独保护,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结束用于临时占地覆土,用于植被恢复;

覆土后播撒草籽回覆植被,草籽选用乡土物种,2~3种草籽混播,保证成活率及覆盖率,防止外来生物入侵。

5.4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大型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施工过程中在场地设置警示牌,以提醒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人为伤害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捉鸟类、林蛙等野生动物。优化设计,合理布局。

5.5生态防护措施

(1)光伏阵列区:

1)控制占地,工程沿线采用警示带等措施标识工程施工用地边界;

2)电池板安装采用钢管灌注工艺,减少占地及土石方,管桩孔产生的弃土用于电池板支架底部场地平整,不外运;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地埋电缆沟开挖产生的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将底部土方用于箱式变压器四周及电缆沟施工扰动区域的土地平整,表层回覆表土,并播撒草籽,混播2~3种草籽,并洒水管护,使其恢复自然地貌。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国家珍稀濒危动物及保护种类,无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出没,常见野生动物主要为鼠、兔等小型动物,由于受多年人为活动影响,野生动物逐渐向人为活动较少区域迁移,项目范围内出没的野生动物数量很少。

(2)道路工程区

1)施工道路及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其中场内施工道路剥离表土、并网完成道路建设后进行土地平整,压实,压实后采用砂砾石覆盖,覆盖厚度20cm;

2)场内施工道路剥离表土,堆放在道路山体一侧,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道路建设完工后铺设砂砾石20cm,永临结合,作为运营期巡视检修道路;剥离的表土用于道路山坡一侧覆土,播撒草籽,洒水管护,恢复植被。

3)施工道路山体一侧设置截水沟,截留雨季洪水,防止冲刷电站内场地,造成水土流失,截水沟长度30km,采用U型硬质截水沟。

(3)牵张场区

1)塔基施工分层开挖,将表土及其他土方分开堆放,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结束分层回填,表土覆土至表层,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2)牵张场采用防渗彩条布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施工时间;35kV架空线路施工便道剥离表土,剥离厚度10cm,堆放在道路一侧,采用防尘网苫盖,道路定期洒水,施工结束用于道路覆土,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4)施工生产区

1)施工结束后,各种临时用地必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播撒草籽,恢复至原地貌,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

2)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大开挖避免季风及雨季进行大开挖施工,减缓水土流失。

5.6管理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的施工组织大纲中应有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方案,在工程监理中应设置相应的监理人员,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2)夜间22时~凌晨06时禁止施工。

(3)尽量避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防止尘土到处飞扬。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工程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净化效率不低于60%,经过烟道高空排放。净化后排放油烟浓度约为1.5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用水;其中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冬季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暂存于2个容积为50m³的蓄水池内。运营期电池板清洗废水全部沿电池板流至地面自然蒸发或被植物吸收。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对工作人员以及周边声环境产生干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电池组件:集中堆放在仓库,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2)废弃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含油抹布按危险废物处置,其中“未分类收集的,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故将废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定期交由关山乡生活垃圾处置点收集清运。

(3)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收集,定期交由关山乡生活垃圾处置点收集清运。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处理。

(4)变压器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油浸式变压器基础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并设事故油坑2.4m³。

(2)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并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理回收。

(3)污水处理设施底部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

(4)场区内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设计消防通道。

(5)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走道应保持通畅,疏散照明、指示标志、火灾报警、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等应长期有效,才能确保平时和火灾等非常时期人员的安全疏散。

6、生态保护措施

(1)对检修道路定期维护,确保路面为砂砾石路面,防治土壤裸露造成水土流失。

(2)对电池板间清洗道路进行碾压洒水,减缓水土流失。

(3)对截水沟进行维护,保证能够有效截留雨季洪水,防止冲刷电站内场地,造成水土流失。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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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