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平台抽取的2025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2日
监督电话:0930—8835148
地 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附 件:永靖分局2025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企业名单.xlsx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