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疑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为范祥俊。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并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褒扬纪念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为吴春红。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并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县级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全县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负责人为景治忠。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
(一)永靖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永靖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社保接续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
4、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县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5、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6、协助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7、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8、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双拥办
双拥办为股级单位,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申报烈士和有关人员伤残人员等级;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双拥工作。
负 责 人 : 孔得正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8369 传真:0930—8838369
办公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