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来源: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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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的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一)公开范围

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务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概况类:机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联系方式;

2、政策文件类:政策法规、政务中心文件;

3、重点工作类:行政审批相关内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中心考核、工作简报;

4、计划总结类: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二)公开形式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yongj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公众公开。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局将在信息形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三、申请公开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或永靖县古城新区多旺路1号永靖县政府政务大厅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印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递交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处,当场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局自登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本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也可以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提供信息。若本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联系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

监督电话:0930-8836108

邮 箱:gsyjlyj@163.com

通信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多旺路1号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为本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