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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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条:关于拟新增临夏惠仁堂康馨药房等4家药店为临夏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1条,关于拟新增永靖县中医院为临夏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1条,永靖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1条,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3条,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1条,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条:关于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公告1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摘要》1条;永靖县医保基金监管快板书1条;李育才晋升职级公示1条;孔睿晋升职级公示1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继续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出台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2022年全县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读网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两位副局长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个,废止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累计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上半年,我局持续推进信息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为局党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依据。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创新性不够强,公开的效果还不是最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规范提升:一是继续强化信息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调动加强信息撰写、强化信息宣传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强化信息编写培训,创新信息展现方式,充分展现医保良好形象。四是发挥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亮点工作、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医保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