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64 发布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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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 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深化 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医保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及时公开需要社会了解知 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 信息10条:关于拟新增永靖县鲁康大药房等3家医药机构为临夏州医 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1条,永靖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 开1条,关于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1条,永靖县医疗保障 局关于开展医保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1条, 中共永靖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份,2024 年度决算公开1条,关于拟新增永靖县刘家峡川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7家医药机构为临夏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1条,2024年度 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公示1条,接受“强制出院”投诉公告1条,2025年度参保缴费公告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微 信公众号发布138条,信用中国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处罚信息11条;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条:刘树鹏职级晋升公示1条,杨发芳、康 雄、卢玉荷职级晋升公示1条,关于网民“20415741”在人民网《领 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答复1条,关于刘小菊咨询门诊报销政策 的答复1条、关于魁小保反映相关问题答复1条,省信访平台相关政策答复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医保局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制度,明确平台 的运行管理、信息发布、更新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操作流程,加强对平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责任心,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面,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五)监督保障

我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两位副局长担任,各股室负责人 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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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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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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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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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 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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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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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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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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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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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推进信息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为局党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依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图表、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应用较少,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公开不够详 细,公众难以深入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的实际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规范提升: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使解 读内容更加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同时,加强对政策解读内容的审核, 确保解读内容准确、全面、深入。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进一步加大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及时公开典型案例的详细情况,包括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增强公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监督。同时,加强对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医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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