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靖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来源:永靖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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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 19号) ,现就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❶参保缴费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❷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6元,省级财政补助121.6元,县级财政补助12.4元。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共同组成居民医保基金。

❸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幅适当降低,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

❹参保缴费期限。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❺待遇等待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正常报销);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自本参保年度(2025年)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❻参保资助标准。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费9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费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❼参保缴费渠道。城乡居民既可就近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光大银行、兰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❽可享医保待遇。缴费后,参保人员可按政策规定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1、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2、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3、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4、谈判药品医疗待遇;5、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6、大病保险医疗待遇;7、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永靖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