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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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及《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局拟于2024年8月7日组织召开永靖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4年8月7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室(县政府统办楼六楼)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现行价格

我县现行城区集中供暖价格按《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靖县县城2018-2019年度集中供暖价格的批复》(永政发〔2018〕205号)执行,具体标准为:

1.居民住宅(包括学校、幼儿园)5.00元/月·平方米;

2.机关单位(包括医院)7.50元/月·平方米;

3.商业营业性用房(包括宾馆、招待所、厂房、礼堂、商业网点)9.50元/月·平方米。

(二)调整价格具体项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

(三)调价依据及理由

1.调价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定调价工作。

2.调价理由

我县现行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是2018年由县政府制定的。近年来,原料、人工等价格不断上涨,供热运行成本逐年增加,供热价格亟需调整。我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了成本监审,同时统筹考虑行业正常运营、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水平及政府财政补贴等因素,形成了《永靖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听证。

(四) 成本监审情况

5月份,我局委托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对永靖县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集中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经监审,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供热成本分别为3237.72万元、3775.37万元和3851.26万元,供热面积分别为90.66万平方米、89.02万平方米和88.45万平方米,单位供热成本分别为7.14元/月·平方米、8.48元/月·平方米和8.71元/月·平方米,年平均总成本为3621.45万元,年平均供热面积89.38万平方米,单位供热成本为8.10元/月·平方米。

(五)价格调整及调价调幅

方案一:

1.居民住宅(包括学校、幼儿园)由5.0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每5.60元/月·平方米,上调0.60元/月·平方米,调幅12%;

2.机关单位(包括医院)由7.5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7.90元/月·平方米,上调0.40元/月·平方米,调幅5.33%;

3.商业营业性用房(包括宾馆、招待所、厂房、礼堂、商业网点)由9.5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9.60元/月·平方米,上调0.10元/月·平方米,调幅1.05%。

方案二:

1.居民住宅(包括学校、幼儿园)由5.0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6.00元/月·平方米,上调1.00元/月·平方米,调幅20%;

2.机关单位(包括医院)由7.5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8.10元/月·平方米,上调0.60元/月·平方米,调幅8%;

3.商业营业性用房(包括宾馆、招待所、厂房、礼堂、商业网点)由9.5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9.70/月·平方米,上调0.20元/月·平方米,调幅2.1%。

(六)供热期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集中供热期为每年10月22日零时至次年4月5日二十四时,供暖期由5个月调整为5.5个月;居民热用户交纳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热费用,非居民热用户按照集中供热期交纳用热费用。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3人)

陈兰治 县西开办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听证会主持人)

邵继霞 县发展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马英海 县发展改革局三级主任科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代表(13人)

赵正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室主任

王临生 川北社区独栋楼第一片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杨光文 川北社区独栋楼第二片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王正兰 川南社区刘化南苑业主委员会主任

刘治国 川南社区网格员

狄永福 川东社区四局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孔维秀 川东社区网格员

王卫东 川西社区水电五小区业委会主任

严保山 川西社区水电一小区业委会主任

张小兰 古城社区主任

赵立兰 古城社区委员

高永淑 川西社区个体经营者

解江会 盐锅峡镇第一社区居民

2.经营者代表(2人)

孟宪华 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孔旭春 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

3.专家学者代表(5人)

董治理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

崇忠发 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郭 峰 县财政局七级职员

裴明霞 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股长

冉维元 县审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4.政府部门代表(3人)

祁发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李勤彦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

王国忠 县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5.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机构(1人)

蒲 育 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注:若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