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焦春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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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2435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焦春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在永各单位:

据县委任字〔2024〕8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焦春辉同志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党文武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盐锅峡司法所所长职务;

马旭同志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卫科科长,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何卫平同志任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副科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岘塬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党晓雪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谢晓明同志任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岘塬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他维圆同志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徐顶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发斌同志任永靖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再担任杨塔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孔顺誉同志任永靖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正科级),不再担任永靖县蓝阳供暖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祁婷婷同志任岘塬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不再担任关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孔令东同志不再担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卫科科长职务;

齐学彬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缐文明同志不再担任红泉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邓志鹏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程序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41225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永政人发〔2024〕35号关于焦春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