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孔龙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265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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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254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孔龙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在永各单位:

据县委任字〔2025〕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孔龙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兼);

崇俊同志任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坪沟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田有喜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副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徐顶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光龙同志任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姬林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忠贵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孔根禄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罗文龙同志不再担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程序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218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永政人发[2025]4号关于孔龙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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