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5〕6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田有喜等同志继续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田有喜同志继续挂任县招商局副局长;
张法琼同志继续挂任县招商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挂职期限为1年(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2025年2月18日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永政人发[2025]6号关于田有喜等同志继续挂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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