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编修工作的提醒函要求》,我局2023年2月2日向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邮政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州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中心、州草原技术推广站、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州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各县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等23个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8县市、11个州直各相关部门和4个相关业务单位(部门)反馈,共收集4条意见建议,采纳4条。其余8县市、8个州直各相关部门、4个相关业务单位(部门)和无意见。
二、意见建议
1. 州卫健委
《临夏州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中的 2.4州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的卫健委职责由原文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人员病情监测和预防工作……修改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人员病情监测、预防指导工作……(已采纳)
2. 州财政局
原稿6.4经费保障内容修改为: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原则,
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所需的防治资金的筹集、拨付,
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已采纳)
3. 州应急管理局
(1)编制依据中《临夏回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改为《临夏回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采纳)
(2)4.2.4中“接到......处置工作”修改为“接到发生
一般(IV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由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州级V级应急响应的,由州指挥部办公室启动IV级应急响应,报州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成员单位,指导事发地县(市)党委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求给予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支援”;(已采纳)
三、无意见部门
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邮政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州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中心、州草原技术推广站、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州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各县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