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3013958373U/2020-44696 主题分类 永政办发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82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3-01-30
标        题 永政办发〔2020〕82号关于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斌斌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0〕82号关于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斌斌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次数:574 发布时间:2020-09-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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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现将刘斌斌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斌斌副县长: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分管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能源中心、农机中心、种子站)、财政局(国资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社保中心、居保中心、人才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应急管理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建行、农行、工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甘肃银行、金城村镇银行、保险公司、气象局。

联系企业: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黄河农谷公司、担保公司、县域公司。

分工调整后,刘斌斌同志在各领导小组中担任的职务,按分管工作自行替补,不另行文。其他领导工作分工不变。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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