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3013958373U/2019-44696 | 主题分类 | 永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永政办发[2019]102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标 题 | 永政办发〔2019〕102号 转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的通知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县市、州直各单位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方法手段,及时高效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信息支撑。但也有部分县市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报送主动性不够、敏感性不强和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就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地报告事件信息,对于党委、政府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及时果断决策,有效应急救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及时报送信息。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后,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一线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
事发地人民政府是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贵负责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各县市、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等职责,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事故信息和舆论动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三、着力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IV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州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要增强信息报送的完整性,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分为初报、续报、终报等环节,做到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