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3013958373U/2023-02220 主题分类 永政办发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3]26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日期 2024-06-03
标        题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30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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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拟定的《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全县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点多面广、多发易发,危害程度强,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27处,其中滑坡236处,泥石流55处、崩塌36处,威胁人员3.47万人,威胁财产20.7亿元。全县特大型、大型重点隐患点19个,威胁人员1.87万人,占全县威胁人口总数的54%,威胁财产4.4亿元,占全县威胁财产总数的21.3%。

二、重点防范期和防范时段

每年5月至9月汛期,强降雨频繁,是全县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连续降大雨2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自发生强降雨开始至雨后48小时内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三、重点防范领域

(一)坚持看住三大区域

一是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主要分布在县城周边沟谷,盐锅峡镇黑方台,西河镇灌溉台地,红泉镇、王台镇、小岭乡、杨塔乡全域,川城镇、新寺乡、坪沟乡、关山乡、徐顶乡、陈井镇、三条岘乡部分区域,三塬镇、岘塬镇塬边区域。

二是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主要集中于377县道、213国道、309国道、兰永一级公路以及各县乡公路、乡村道路,这些路段地质环境复杂,岩体破碎、土质松软,在降水、机械振动等因素的诱发下,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及行人和车辆安全。

三是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其它情形。个别矿山企业,由于不合理开采、机械振动、爆破以及弃土弃石不合理堆放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引发地面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个别建设项目因未进行地灾评估、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引发地质灾害;农村切坡建房造成崩塌滑坡等。

(二)突出四个重点保障对象

一是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是危险斜坡的民房;

三是人口密集的村镇和学校;

四是交通沿线和自然人文景观旅游区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人员经常性开展隐患点排查和巡回检查,尤其是乡镇主要责任人要带队,组织村组对重点地段、切坡建房和切坡路段进行排查,引导教育群众合理选址建房;在汛期内要落实好值班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建立村组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乡镇人民政府要有应急小分队,在地质灾害突发时,快速、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在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村组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快速、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在现场设立警戒线及警示标志,确定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逐户发放“地灾避险明白卡”和“地灾防灾工作明白卡”,做好灾情调查、险情排查监测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灾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灾情险情,积极组织危险区人员迅速撤离并妥善安置,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技术支撑单位,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建房选址进行技术指导,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立项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选取10至20个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和防灾知识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电话等,切实提高群众识灾辩灾、防灾减灾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县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本行业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并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县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境内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护坡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估工作,重点排查道路两侧的高陡切坡和不稳定斜坡;县水务局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道、沟道、库坝、水电站、水库岸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评估工作,重点排查水库建设、山洪灾害、河道整治中引发的地质灾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对炳灵寺5A级景区、黄河三峡景区、吧咪山、抱龙山景区等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建房、乡村道路、集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重点排查农村切坡建房、修建基础设施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社(组)、隐患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已纳入群测群防的3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置监测设备,设立警示牌,建立监测技术档案,及时记录、收集、汇总和上报相关监测信息。要不断提升科技防灾水平和能力,积极完善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和专业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互联网、宣传车、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争取治理项目,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防灾措施,共同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类人为工程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尽可能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聘请省技术单位和专家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科学防治,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工程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防灾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安全责任书,做到组织、责任、人员、预案“四个到位”,全面压实靠牢防灾减灾责任。

(二)加强沟通协调,协同应对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要会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有利契机,通过电视、展板、横幅、宣传册、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文件链接:关于批转《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