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3013958373U/2017-44696 | 主题分类 | 永政发 |
发文字号 | 永政发[2017]14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3-10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
标 题 | 永政发〔2017〕14号 关于授予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第二届永靖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第二届永靖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决定
永政发〔2017〕14号
近年来,全县上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揽,深入实施“质量兴县”和“品牌提升”战略,有力地提升了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永靖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和《永靖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经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靖县亨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永靖县富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第二届永靖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各颁发奖牌1帧、奖金2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号召全县各行各业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提高质量效益,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