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3013958373U/2022-02201 主题分类 永政发
发文字号 永政发[2021]34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1-24 发布日期 2023-11-28
标        题 关于印发《永靖县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靖县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31 发布时间:2021-04-22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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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2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永靖县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永靖县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

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补齐职业教育短板,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甘政发〔2020〕38号)和《临夏州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临州府发〔2020〕86号),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把职业教育作为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为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东西部协作机遇,将职业教育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抢抓部省共建、综合改革机遇,加大投入力度,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体系,构建学历与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灵活开放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激发活力、补齐短板、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新时代永靖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1.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严格按照职普比确定招生计划,杜绝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和借读,用严格的政策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从政策层面保障中职学校的生源,逐步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促学,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融合发展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升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

2.加快补齐县域职业教育短板。建立“一县一校一中心”的县域职业教育机构框架。以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为基础,优化各种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所以学历教育为主,办学指标全部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彻底改善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使县职业学校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大幅提升,能够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求。采取撤并、划转、重组等方式,建成一所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第一副主任的职教中心,并与县域中职合署设置,实现县域培训资源的整合和职业教育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

(二)探索实施多元评价

3.探索贯通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教高考”制度落实,对高中新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因素,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探索实施中职“3+2”衔接培养模式,促进县内中职与省州内外高职院校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培养。通过落实贯通培养政策,给学生提供更多样的选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4.推进l+X证书制度试点。依据学校专业和培训技能的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推行l+X证书制度,探索“培训包+核心素养通用技能+岗位技能”整合路径,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参与l+X证书制度实施,鼓励引导县内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推动职业学校专业课程模块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机对接。

(三)全面推进“三教”改革

5.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专业教师需求,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通过招录、引进、聘用等方式把一些能工巧匠补充到职教队伍,逐年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确保“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30%。完善省、州、县、校四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定期组织选派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省内外中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学习,建立“双师型”教师实践基地,确保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教师予以奖励,资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落实。积极推进“大国工匠”“陇原巨匠”等培育工程,支持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有绝活、善育人的“双师型”教师。

6.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教师、教材和教法改革,积极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在教学中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智能技术与课程融合,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修订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积极使用州上开发建设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健全完善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机制。

7.改革评价考核机制。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生”教师队伍建设等,加强考试考核评价体系改革,逐步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深化职普融通,积极推进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进健全终身职业技术培训制度。开展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职业教育标准落实成效检测,落实职业教育三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

(四)开创产教融合发展新局面

8.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计划2.0版,深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打造“智能+”校园。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按年度发布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供求信息,推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任、学生实习、教师企业实践的需求,促进企业和学校信息共享,指导、协助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9.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业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索推动产业、行业、教育行政部门多元合作管理方式。积极引进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永靖县产教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助力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根据县域内产业亟需,引导职业院校积极与县内外优质企业结对,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构建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学生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区域、骨干企业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校企运营互动。着力加强与现代制造、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保健养生、民族文化、生态农业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助力提升全县经济增长核心竞争力。

10.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县上将按规定从土地、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对校企合作项目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加大实习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项目投资。加快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符合条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1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办职业教育,落实企业办学主体责任,按照职业院校生均经费相关规定,足额拨付所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鼓励县内企业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职业院校,健全职业院校多元主体股份合作办学机制,适时开展混合所有制学院建设试点。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成效显著的民办职校、优秀企业予以适当奖补。教师职称评定实行聘评分离的办法,将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评审认定。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社会发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五)助力乡村振兴

12.建立技能巩固脱贫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乡村”发展模式,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到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农牧技术推广应用和品种改良,打造增收致富重点项目;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发挥技术科研优势,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参与县域特色产业开发;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明白人、非遗传承人等,造就更多乡土人才;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帮助开展名优土特产品加工、电商服务和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建立“体育+文化+旅游+康养+多种商品”跨界融合发展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孵化器,加强短期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培养引领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和新型职业农民。落实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及“雨露计划”等政策,建立职业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长效机制。

13. 建设乡村振兴急需专业。加强与“‘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联盟”省份涉农类院校合作交流。统筹现代职业教育相关经费,立足“牛羊菜果薯药菌百合”八大特色产业,引导县内职业学校聚焦乡村振兴、文旅赋能,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在职业学校建立工作室,加强优秀传统工艺和文化传承。

14.强化“三农”综合培训。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县内职业学校实施“农校对接”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农业创新创业项目。探索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体系,开展“送教下乡”“送技术上门”活动,努力为劳动者服务,使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在乡、在村、在家都能学到一技之长,培养更多的技能型劳动者。实施陇原巧手、陇原月嫂、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技术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明白人等。同时,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0名以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15.强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建立社会培训考核评价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期培训相结合等形式,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将短期培训纳入职业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乡村振兴,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技能、致富本领和务工收入。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支持和指导职业学校对接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组建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团队,承接各类培训项目,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开放。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大实训教学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切实提高培训者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将职业学校打造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地。

(六)加强合作与交流

16.加强与省内外职业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强与省内外职业院校的交流合作,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济南市有效对接,从专业建设、教师培训、师资互派、信息化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与交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邀请名校专家到我县集中培训教师,组织我县教师到名校挂职和跟岗学习,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支持与省内外院校达成合作协议,共享教学、实训基地,建立分段合作培养模式。

四、组织实施

(七)完善工作机制

17.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政治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指导职业学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8.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职业教育工作;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解决全县在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省、州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19.激发各方改革动力。建立县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职业院校大胆试、大胆闯,攻坚关键领域改革。研制职业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20.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专业大类调研论证培养成本,提高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拨款标准。对标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县内中等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八)调适发展生态

21.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

22.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将工匠之师项目纳入教育表彰范围。办好“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社会达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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