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发〔2021〕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人才选聘上岗工作,根据选聘公告相关要求,结合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双向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人才库
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公开选聘共参加考试人员401人,按照3:1的比例建立人才库,库内人才数为134人,按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在此基础上,对综合成绩排名在135-200名的考生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才预备库。
二、规范选聘方式
选聘遵循户籍优先、成绩并重的原则,对入库人员在其户籍所在乡镇内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根据乡镇需求员额,按成绩排名推荐选聘。若本乡镇入库人员超过聘用员额时,超额人员进入调剂库,按综合成绩重新排名;若本乡镇入库人员少于聘用员额时,从调剂库内按乡镇优先顺序,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调剂补足。
三、选聘相关要求
各乡(镇)按照拟推荐选聘人员名单,综合拟选聘人员和各村的实际情况,统筹指导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聘用工作,每个村至少有一名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4月15日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试用期)协议。各乡(镇)将聘用情况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对不按时到岗签订聘用(试用期)协议的,视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从人才库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