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该《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学校主导作用。完善学校家委会体系、创新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落实家访、举办思政课和社会育人主题活动,发挥学校在协同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转变家庭育人观念。加强家校交流,引导家长关心家庭建设,增强家庭科学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三)发挥协同育人职能。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发展需求。持续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全力发挥协同育人职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部门、乡镇、学校和家庭育人责任,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考核评估。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部门(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借助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举措、成效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特色亮点
(一)注重量化工作要求。提出了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了量化。
(二)具有高位统筹性。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乡镇、学校和家庭育人责任,切实做到家庭、学校、社会协调配合育人,全力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