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水电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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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紧紧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加强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答复等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学习、宣传、培训。2015年,我局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局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开展了机关信息公开基本内容的培训、业务学习和交流,对我局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内部审查和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的制度作了详细解读。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地推动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公文管理全过程。文件形成之初,即明确公开属性并随公文运作实行全过程审核,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在发文后20天内进行公开。二是设置了政务公开便民措施。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展示板,公开了我局内设机构、楼层、办公电话;在水政水资源办公室设置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方便了外来办事人员。三是制定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者涉及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问题,在决策前充分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并进行了风险评估。

(四)注重加强对全县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进行了全县水利系统信息工作评比活动,推动了全县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优化了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内容,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内容更加丰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6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件。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多达41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86条,提供山洪灾害防治服务类信息1.8万多条,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管理、河堤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行政许可审批、征收水资源费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了解和实施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我局将信息划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范性文件、其它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统计数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依据、执法动态等12类。一是做好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处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既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又促进了我局的政务公开,树立良好形象的桥梁。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我局收集、整理、编发全县最新水情、汛情、灾情和防洪抢险信息1.8万余条,这些信息对指导各乡镇抗洪抢险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和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县防汛抢险工作进展情况了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针对相关热点和重点事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总动员和全面部署,要求全县每年冬春两季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我局除平时注意通过简报、水利动态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利建设有关信息外,还通过永靖县电视台、民族日报、黄河三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四是努力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办事、领导信箱等栏目功能,增强互动交流功能。二是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均衡。要结合水利工作特点,将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单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2016年,我局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二是要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调研分析,定期分析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