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靖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基本工作机制,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服务群众效能,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制,强化领导
2015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阳光执法、提升服务水平、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服务群众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配齐信息人员维护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开辟警务公开栏,并通过咨询电话、传真、门户网站、电子邮箱、公安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为群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修订完善《永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永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永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在一楼接待大厅设置了电子指南,方便群众查阅办事流程和办理事宜,收费标准等依据。
(三)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在互联网站开通永靖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法律法规、业务程序、工作动态等栏目,集成户政、交管、出入境、技防、网络安全管理、法制、等业务工作内容,并以现实办事流程为依托,涵盖了业务查询、证照办理、审批鉴定和案件受理等公安业务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了责任栏目,规范了审批程序,确定了网站维护的责任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网安大队专门维护、微博由政工专门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编印资料等形式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0余条,公开范围涉及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新闻信息等方面内容;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博、警务室等平台提供资料、反馈意见、答复征询、发送警方警示提示信息300余条。1.依托网络平台推动信息公开。2015年,利用“永靖县公安局信息网”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260余条,分别向黄河三峡等网站报送政府信息70余条,采用65条。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派出所、警务室发布各类警情信息280余条,受理收集各类群众报警和意见、建议20条。发布微博60余条,交通安全提示30余条。2.借助窗口单位推动信息公开。在窗口单位编印各类服务指南、便民手册、警民联系卡1万余份。主动邀请群众走进警营,参观指挥中心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户政大厅、交管大厅等窗口单位,向群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和原则要求,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年内共开展警营互动活动12次。3.利用各类宣传活动推动信息公开。开展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活动40余次,制作各类图片展板180余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万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5万余人。4.通过各种媒体推动信息公开。与县电视台等媒体加强沟通协调,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群众听取公安工作汇报,参观警营等活动。截止年底共播报30余条,召开座谈会、汇报会6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举报投诉及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举报投诉。本局内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开展以会代训培训活动2次。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馈乏,多数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工作力量不足。
2016年,我局将立足新的起点,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强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在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中广泛宣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新机制。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统一、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扎实做好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水平,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