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编写了县能源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县能源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能源办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负责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县能源办领导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永靖县能源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信息编写和报送时间、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信息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办法、监督检查责任等具体规定。
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原有公开事项的基础上,我办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计划总结、项目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确保了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扩大了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办主动公开农村能源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动态等信息20条,主要通过在永靖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编发简报、编发微信短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办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提供的所有信息咨询等不涉及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民生问题更加重视,对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办业务工作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整合,拓宽政府信息内容广度,完善信息分类工作,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