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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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强化督促落实,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主动公开

2023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80条,其中,疫情防控112条,乡村振兴4789条,项目建设1027条,生态环保1787条,优化营商环境1872条,财政预决算423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9362条,其他2908条。继续深化政民互动,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主动回应,2023年共受理群众网上来访信件35件,办结35件,办结率10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件132篇,解读稿件与文件原稿实现相互跳转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全县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办结8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校对,及时排查修改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2018年8月以来全县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了集中公开,2023年全县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文件4件,现行有效文件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及时排查处理网站断链、错链、空链,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公众体验感;落实网站专人负责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按照《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和17个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3年开设政务新媒体3个、变更2个、关停1个,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常态化督促47个备案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政务信息,保持账号活跃度。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常态化监管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平台运行发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限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公开平台均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5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还有待提升,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实用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县政府将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社会大众的信息需求,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重点领域和民生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图表、动画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强化公众参与和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体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