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60 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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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发改审〔2023〕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光辉村50户农户破旧屋顶进行改造,用40*80方钢龙骨、40*60方钢龙骨、30*30方钢龙骨做屋顶支撑骨架,采用树脂瓦进行铺设、屋檐角和屋脊角配设树脂瓦脊头;对抬高的屋檐两侧和房屋后面用铁皮包裹;对农户屋檐没有排水鉄槽和落水管增加10*10*15排水铁槽和110PVC落水管。

共计改造农户屋顶50户,共用树脂瓦9789.7平米(含屋脊头)、40*80方钢龙骨、40*60方钢龙骨和30*30方钢龙骨合计重49.689吨、铁皮1620平米、落水管451.7米。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226.74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批复文件: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永发改审〔2023〕90号。

二、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32093

四、通讯地址:永靖县统办大楼507室(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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