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法院用心执行促和解

来源:永靖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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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永靖法院拘留措施的强大威慑下,涉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在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孔某某(女)与张某(男)结婚后育有一女,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永靖法院判决由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直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因张某未按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孔某某以女儿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23日,孔某某在永靖县古城新区发现张某后向执行干警举报,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张某拘传回法院。在执行局,执行干警从法律、情感角度向张某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并严肃告知其逃避执行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最终,在司法威慑力和执行干警的讲法教育下,孔某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此外,张某还有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未履行完毕,执行标的11万余元。案件自执行以来,因张某拒不履行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款且具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情节,永靖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并告知后期将以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做拘留前体检时,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在亲属帮助下缴纳赔偿款6万元,并对剩余部分做出了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