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领发〔2025〕2号
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初步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永靖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初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0日
永靖县202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初步方案
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甘肃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号)、《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和省、州有关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标全州打造“五个地”的功能定位,聚焦主攻“五化”、打造“四区”、建设“六个永靖”的思路目标,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收官“十四五”,谋划“十五五”,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永靖实践新局面。
二、目标要求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68.9亿元、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亿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01亿元、增长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72元、增长 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72元、增长10%。一要扎实推进全面振兴,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五位一体”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二要突出抓好项目引擎,着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能。坚定“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注重有效益的投资,汇聚高质量发展动能。三要聚焦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强县富民产业体系。立足工业主导、文旅赋能发展定位,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四要统筹加快城乡融合,着力提升滨河小城能级活力。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让滨河小城更有人气、更显活力、更具潜能。五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着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六要持续强化民生保障,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值、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合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省州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要求,2025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类涉农整合资金28535.2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692万元,省级资金3204万元,县级资金2639.286万元。具体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999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114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92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1627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10万元、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18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49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9.286万元、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28万元、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20万元。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任务,我县计划实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8535.286万元,按项目建设类别分,包括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8个、22851.466万元(占比80.08%),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4434.66万元(占比15.54%),其他方面5个、1249.16万元(占比4.38%)。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包括:永靖县百合产业土壤熏蒸消毒项目660万元、永靖县百合高效丰产技术集成项目740万元、永靖县黄芪产业带建设项目922.5万元、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特色种植)100万元、永靖县有机农产品认证复检项目143万元、永靖县村集体经济采摘园项目28.926万元、永靖县太极镇孔寺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1369万元、永靖县黑方台地质灾害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二期B区)3948万元、永靖县黑方台地质灾害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一二期)提质增效工程306万元、永靖县三塬镇下塬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1324万元、永靖县三塬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111万元、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基地建设续建项目1784.36万元、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二期)342万元、永靖县草莓扩繁基地提质增效项目1316万元、永靖县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一期)727万元、永靖县草莓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8万元、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项目1000万元、永靖县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284.3万元、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特色养殖)40万元、永靖县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项目120万元、永靖县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168万元、永靖县陆基循环水智慧水产养殖产业园一期续建项目1177.86万元、永靖县冷水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2520万元、永靖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95万元、永靖县牛羊养殖重点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20万元、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114.52万元、永靖县王台镇集中安置点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62万元、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搬迁安置点现代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永靖县西河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工代赈项目485万元、永靖县岘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468万元、永靖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96万元、永靖县红泉镇砂子沟至金塬村水毁道路维修工程334万元、永靖县三塬镇东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0万元、红泉镇砂子沟片区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820.5万元、永靖县徐顶乡徐家沟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1031万元、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南部片区)80万元、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180万元、易地扶贫贷款贴息256.39万元、永靖县三条岘村盐碱地改良项目156.77万元、永靖县2025年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57万元。
其他方面项目包括:2025年劳务奖补350万元、永靖县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项目45.36万元、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项目73.2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453.6万元、“雨露计划”补助项目327万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总投资22851.466万元。
1.永靖县百合产业土壤熏蒸消毒项目660万元。主要用于:对关山、徐顶、陈井、三条岘四个乡镇3000亩百合种植基地进行土壤熏蒸消毒,其中:陈井镇1000亩、徐顶乡900亩、关山乡1000亩,三条岘100亩,每亩按2200元标准补助消毒费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永靖县百合高效丰产技术集成项目740万元。主要用于:对关山、徐顶、陈井、三条岘4个乡镇百合种植基地内的农户,每亩按600元(有机肥200元、微量元素螯合肥300元、有机植保品100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计划补助农户3585户12333亩,其中一般户1523户4374.8亩、2024年10月1日前已消除风险监测户和脱贫户1896户7234.7亩、2024年10月1日前未消除风险监测户166户723.5亩。对未消除风险监测户按每户不超过5亩进行补助,已消除风险监测户和脱贫户按每户不超过4亩进行补助,一般户按每户不超过3亩进行补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3.永靖县黄芪产业带建设项目922.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西部山区7乡镇和三塬镇、刘家峡镇的易地安置群众在适宜种植区域种植黄芪18000亩。每户按不超过15亩标准差异化对种苗费进行补助,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每亩补助种苗费600元、一般户每亩补助种苗费300元.计划扶持监测户150户2250亩、脱贫户700户10500亩、一般户350户5250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4.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特色种植)1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全县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发展百姓菜园,每户发放辣椒、茄子、甘蓝共50株,计划补助16667户40万元;对新建20㎡以上小拱棚的每户补助300元,计划补助2000户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5.永靖县有机农产品认证复检项目14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在关山乡、徐顶乡、陈井镇及三条岘乡复检有机百合生产基地31个、3.98万亩,复检费用80.5万元;计划新增转换认证有机百合生产基地15个、2万亩,认证费用37.5万元。在杨塔、王台、红泉、川城、小岭等乡镇复检有机黄芪生产基地10个、1万亩,复检费用25万元。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县属国有企业奖补有机生产基地认证费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6.永靖县村集体经济采摘园项目28.926万元。主要用于:对建设完成的经济林进行后期抚育管护,包括补植补栽、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岘塬镇刘家村、三塬镇新建村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林草中心
责 任 人:刘容志
7.永靖县太极镇孔寺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1369万元。主要用于:在太极镇孔寺村建设种植蔬菜钢架大棚20座(其中: 99m长的6座、109m长的4座、129m长的10座);配套含基质、滴灌带等设施的后墙种植槽2万米。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太极镇中庄村、大川村等21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8.永靖县黑方台地质灾害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二期B区)3948万元。主要用于:在盐锅峡镇焦家村和黄茨村新建墙体填土轻简化装配式钢架大棚44座(含1座水肥首部及种植大棚),温室净跨度16m,其中80m长4座、120m长20座(含1座水肥首部及种植大棚)、140m长20座。室外配套灌溉、供配电、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其中室外水肥一体化工程1项(含水肥首部1套、HDPE管DE110×1.0Mpa肥水管网2880m、HDPE管DE110×1.0Mpa清水管网3600m等);供配电工程1项(含 S22-250kVA-10/0.4kV 变压器 2 台、配线若干);排水工程1项(含排水干渠1.4km、排水支渠6.2km等);田间道路工程1项(含3.5m宽道路2.6km、3.0m宽入棚道0.5km)等。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盐锅峡镇陈家村、焦家村等14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9.永靖县黑方台地质灾害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一二期)提质增效工程306万元。主要用于:对盐锅峡镇陈家村、焦家村现有50m、60m、80m长三种规格210座日光温室内种植槽进行提质增效,其中:50m长温室后墙内侧增设三层种植槽2座、后墙内侧增设四层种植槽温室17座;60m长温室后墙内侧增设三层种植槽67座、后墙内侧增设四层种植槽温室119座;80m长温室后墙内侧增设四层种植槽温室5座。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盐锅峡镇陈家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0.永靖县三塬镇下塬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1324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镇下塬村平整场地100亩,拆除旧棚16座,建设钢架大棚25座,室外配套供配电、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其中电力工程为配套200kVA变压器1台,10KV架空线路2km,灌溉工程为DN200PE供水干管124m,DN110PE供水支管844m,入棚管线540m,闸阀井4座,排水工程为U60排水支渠934m,U30排水毛渠271m,涵管桥5座,盖板75块。3.5m宽田间道路328m,入棚道路216m。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三塬镇下塬村、西河镇沈王村等8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1.永靖县三塬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111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镇刘家塬村平整土地182亩,新建轻简化装备式钢架大棚45座。室外配套供配电、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其中电力工程为200kvA变压器1台,100kvA变压器1台,10KV架空线路3000m;灌溉工程为DN200PE供水支管1353m,DN110PE供水支管435m,DN1000双壁波纹管100m,DN600双壁波纹管100m,闸阀井5座,排气井5座,排泥井5座;排水工程为U60排水渠794m,U30排水渠517m;田间道路工程3.5m宽砂石路1747m。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三塬镇下塬村、新建村等10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2.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基地建设续建项目1784.36万元。主要用于:在岘塬镇岘塬村建设12米跨度蔬菜钢架大棚74座,占地面积310.79亩,土地平整310.79亩;室外配套供配电、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等工程,其中供配电工程为200kVA变压器1台、160kVA变压器2台,配套低压线路5.93km);田间道路2921m、入棚道路936m;灌溉管道3942m;排水渠12122m,配套φ600涵管6座、φ300涵管2座、盖板0.8*0.5m20块、集水池2座、φ1000双壁波纹管排水管102m、φ1000双壁波纹管111m、分水闸3座。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岘塬镇岘塬村、刘家村等6个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3.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二期)342万元。主要用于:在刘家峡镇红柳村建设12米跨度蔬菜钢架大棚10座,总长650m,占地面积34.37亩,土地平整34.37亩,配套100KV变压器1台等室外电气、道路1.5公里、灌溉管道0.8公里、排水渠系2公里等附属工程。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刘家峡镇红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4.永靖县草莓扩繁基地提质增效项目1316万元。主要用于:对太极镇中庄村现有87座钢架大棚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下通风口、地面平整、防水无纺布铺设、安装移动苗床、手推式轨道运输车及轨道安装、水肥一体化首部及管道、苗床下部铺设碎石(厚15cm、粒径2cm),配套母苗盆、穴盘、基质等生产物资。对三塬镇下塬村现有1座连栋温室进行提升改造,面积1568m²,主要改造水肥一体化首部及管道、安装高架苗床、移动苗床、废液回收管道,配套母苗盆及穴盘。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太极镇中庄村、三塬镇下塬村2个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5.永靖县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一期)727万元。主要用于:在盐锅峡镇新建2400平方米草莓、蓝莓等农产品加工包装车间一处,其中初冷库1座、除湿库1座、生产车间1间、速冷库1座、成品库1座、材料库1座,配套传送带12条、工作台62个、电子秤100台、地磅1台、叉车1 台、压缩机2台套、地牛6个、地牛称1台等加工设施设备。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盐锅峡镇陈家村、朱王村、盐集村等3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6.永靖县草莓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8万元。主要用于:在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建设186.00㎡草莓社会化服务中心1处,配套购置显微镜1台、土壤养分速测仪2台,电子屏1台,电脑1台,椅子50把,试验台3m,检测耗材1批等设备,快速准确地识别草莓上的病虫害,帮助农民及时了解病虫害的类型和程度,提供防治建议,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减少病虫害对草莓的危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草莓种植水平,组织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等进行种植培训。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太极镇中庄村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7.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县监测户和脱贫户新增犊牛和规模养羊户进行奖补。对2024年10月1日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牛存栏2头及以上的,当年新增犊牛按一母牛一牛犊奖补1000元,预计当年新增犊牛320头;对能繁母羊存栏10只以上并新增羔羊15只以上的,每户奖补2000元,预计奖补240户。对2024年10月1日前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和脱贫户牛存栏3头及以上的,当年新增犊牛按一母牛一牛犊奖补1000元,预计当年新增犊牛6900头;对能繁母羊存栏15只以上并新增羔羊20只以上的,每户奖补1000元,预计奖补2300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8.永靖县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284.3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全县养殖示范村有一定养殖规模的监测户、脱贫户、一般户圈舍进行标准化建设,新建80平方米以上的圈舍313座,其中监测户建设圈舍35座,每座补助2.5万元;脱贫户建设圈舍242座,每座补助2万元,一般户建设圈舍36座,每座补助1.8万元。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农户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9.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特色养殖)4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2024年10月1日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场地,统一提供鸡苗(每户30-100只,45日龄以上,每只30元)8万只,舍饲养殖金陵花、良风鸡,增加家庭收入,计划补助1000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0.永靖县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2700户农户采用揉丝打包技术收贮玉米秸秆发展牛羊养殖,计划补助24万个揉丝包,按每包(60公斤)补助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1.永靖县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168万元。主要用于: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开展牛羊良种繁育工作,计划在全县冻配改良牛10000头,每头补助130元;人工授精羊1000只,每只补助80元;胚胎移植羊200只,每只补助15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2.永靖县陆基循环水智慧水产养殖产业园一期续建项目1177.86万元。主要用于:在永靖县岘塬镇尤塬村陆基循环水智慧水产养殖产业园中,新建生产用房1座,配建硬质道路4775.64㎡,建设沉淀池过滤坝1处,150m³、300m³清水蓄水池各1座,新建超滤设备基础1座,砂滤罐基础2座,液氧储罐基础1座,钢筋混凝土污水收集池1座。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西河镇白川村、岘塬镇刘家村等17个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企业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3.永靖县冷水鱼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2520万元。主要用于:总用地面积 12088.14 平方米(18.132 亩),建设生产厂房1栋,层数 1 层(局部 2 层),建筑高度 9.30m,占地面积 3633.81㎡,建筑面积 5024.80 ㎡,主要包括宰杀车间、初加工车间、精加工车间、冷库、仓库等;建设配套用房1栋:地上 3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13.50m,占地面积 904.89㎡,建筑面积 3077.91 ㎡,其中地上 2817.91 ㎡,地下 260 ㎡。配套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三塬镇高白村、新建村、下塬村、东风村、胥塬村、刘家塬村、两合村、塬中村、海家塬村、向阳村等10个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引进专业企业合作共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按政府和企业投资比例分配到受益村集体。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4.永靖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95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5786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司福军
25.永靖县牛羊养殖重点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从事牛羊养殖(存栏500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头以上肉牛)重点企业,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统一按照1%的年利率(不高于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补助,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计划补助企业5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6.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114.52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王台镇灾后重建安置点400户农户发展:(1)特色菜园种植。在灾后重建点庭院内鼓励农户种植辣椒、茄子、西红柿、甘蓝特色蔬菜,每户补助120株,其中辣椒、茄子、西红柿和甘蓝各30株,计划资金2.52万元。同时,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搭建安装钢管小拱棚538座,计划资金61万元。(2)特色小商品经济扶持。对永靖户籍有意愿在王台镇灾后重建安置点新建的102个商铺,开设小手工作坊、电商销售点、小商品等特色经济的经营户,按5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0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27.永靖县王台镇集中安置点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62万元。主要用于:在王台集中安置点新建产业发展加工车间一座,地上二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64㎡,其中一层550㎡,二层614㎡。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学文
28.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搬迁安置点现代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在王台镇采购轮式拖拉机2台,旋耕机1台,中药材收获机2台,中药材种植机2台,马铃薯种植机1台,圆草捆打捆包膜一体机2台,旋耕起垄铺膜机2台,秸秆揉丝机2台,割晒机2台。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434.66万元。
1.永靖县西河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485万元。主要用于:改造道路7.037公里,并配套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共涉及滩子村和陈家湾村2个行政村,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滩子村路线长5.477公里,混凝土边沟414米;陈家湾村路线长1.560公里,混凝土边沟353米)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西河镇滩子村、陈家湾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学文
2.永靖县岘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68万元。主要用于:改造道路5.1公里,并配套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共涉及姬川村和尤塬村2个行政村,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姬川村路线长2.725公里,混凝土边沟1745米;尤塬村路线长2.375公里,混凝土边沟2301米。)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岘塬镇尤塬村、姬川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学文
3.永靖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9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C级波形护栏11384米,标志牌6块,凸面镜33块,橡胶减速带240米/4处,轮廓标1491个,拆除混凝土护栏31.145立方米/3617米。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刘春开
4.永靖县红泉镇砂子沟至金塬村水毁道路维修工程334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红泉镇砂子沟至金塬村水毁道路2.8公里,其中挖土方6837.8立方米,废土方6837.8立方米,清理坍方610立方米,矩形边沟583.68立方米,拆除边沟砼圬工228.19立方米,拦水带138.57立方米,砂砾换填468立方米,黄土陷穴处理86立方米,挖除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1627.56立方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1248平方米,5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3438.5平方米,玻璃纤维格栅3420平方米,涵洞工程24米/3道。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刘春开
5.永靖县三塬镇东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0万元。主要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灌溉渠道(0.8m*0.6m)2.5公里,更换水泵8台套;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东风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范仲志
6.红泉镇砂子沟片区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820.5万元。主要用于:延伸西山区域供水管网覆盖王塬村、金塬村、黄刘村,新建500m³蓄水池1座,供水管道21.4公里,并配套阀门井20座。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区域站和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范仲志
7.永靖县徐顶乡徐家沟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1031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路长度约1055.424m,排水沟2142m,波形护栏278m,土方挖运12500m³,三七灰土换填5955m³,场地硬化1627㎡,护面墙485m,护坡241m,挡墙38m,铺设给水管2623m,太阳能路灯48盏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李世云
8.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南部片区)80万元。主要用于:(1)川城镇上王村:拆除新建水泥路1332米5205平方米,拆建三角形边沟1025米,其中门口处过路涵130米,拆建30*30矩形边沟93米,混凝土拦水带55米,DN400铁管排水管3处155米,支墩10个,新建3.5米高浆砌片石挡土墙75米243.5立方米,计价土方381.5立方米。(2)太极镇孔寺村:拆除及新建水泥道路5条,长度1719米6521平方米,新建1-0.75m圆管涵1道涵长7米,新建1-0.3m过路涵1道长10米。(3)小岭乡小岭村:新建2条水泥硬化路,长380米1467平方米,新建40*40矩形边沟365米,盖板370米,新建2处生态护坡长170米1136平方米,新建波形护栏3处长510米,DN400铁管排水管1处140米,支墩10个,消力池1处,计价土方718.8立方米。(4)盐锅峡镇下铨村新建新建蔬菜水果服务场所1处,包括地坪硬化670平方米,木结构雨棚180平方米,配建旱厕1座、管护用房1座,挡土墙180立方米。(5)三塬镇东风村新建新建蔬菜水果服务场所1处,包括地坪硬化270平方米,木结构雨棚65平方米,挡土墙50立方米。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9.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180万元。主要用于:(1)新建道路长度为995.999m,配套排水边沟长度为1721m;(2)新建给水支管1037m,管径为dn90,管材为聚乙烯PE管;新建给水入户管378m,管径为dn25,管材为聚乙烯PE管;配套建设给水阀门井及钢套管。(3)新建污水管道709m,管材为聚乙烯PE管;管径DN315m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及钢套管。(4)新建太阳能路灯27盏;(5)配套建设护面墙90m、波形护栏435m等其他附属工程。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0.易地扶贫贷款贴息256.3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545户已脱贫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扶持,贷款总额8648.5万元,年利率4.9%进行贴息。其中:陈井镇32户、川城镇72户、关山乡2户、红泉镇24户、刘家峡镇18户、坪沟乡66户、新寺乡139户、三条岘乡3户、三塬镇4户、徐顶乡18户、王台镇99户、小岭乡39户、杨塔乡29户。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学文
11.永靖县三条岘村盐碱地改良项目156.77万元。主要用于:对三条岘乡三条岘村303.13亩轻度盐碱耕地进行改良。土地整理303.13亩,建设农田保护土墙505m;增施土壤调理剂3031.3L,增施有机肥151.57吨,增施过磷酸钙60.63吨,购置地膜2.43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303.13亩,配套节水灌溉设施,其中50m³成品波纹钢板蓄水池4座、新建沉淀池2座、彩钢板泵房4座、田间管网等;同时,配套电力设施,其中30KVA变压器1台,架设低压供电线路1583m等;建设田间道路2270m。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三条岘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12.永靖县2025年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57万元。主要用于:在刘家峡镇刘家峡村、大庄村,太极镇大川村,盐锅峡镇上铨村,西河镇红城村、司家村、黄新村、陈家湾村、红庄湾村、白川村、沈王村、瓦房村,岘塬镇岘塬村、光辉村、尤塬村,杨塔乡赵山村、砂宗村、胜利村,王台镇幸美村、永乐村,新寺乡崖头村、段岭村、三湾村、王年沟村,川城镇冯山村,红泉镇红泉村、树湾村、董山村、金塬村、王塬村、黄刘村,坪沟乡北山村、罗山村、祁山村、坪沟村,三条岘乡塔什堡村、下庄村、青和村、红岘子村,陈井镇张家沟村、大岭村、东风村、高峰村、秀岭村、中山村、年家湾村、陈井村,徐顶乡久长沟村、三联村、国庆村,关山乡徐家湾村、红光村、红楼村、石台子村、青山村、南堡村、朱家岭村等15个乡镇的57个村差异化建设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每个超市投资不少于1万元,用于配备货架、商品。
责任单位:县妇联
责 任 人:朱良霞
(三)其他方面项目,总投资1249.16万元。
1.2025年劳务奖补350万元。主要用于:对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实现跨省稳定就业的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600元、实现省内县外稳定就业的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300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仲全会
2.永靖县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项目45.3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12个乡镇已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中符合条件的63名乡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3.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项目73.2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县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县残联
责 任 人:朱和军
4.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453.6万元。主要用于:续聘川城镇、红泉镇、徐顶乡、陈井镇、三塬镇、刘家峡镇、岘塬镇、王台镇8个乡镇2018年、2019、2020年、2023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756个,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川城镇54人、红泉镇20人、徐顶乡15人、陈井镇97人、三塬镇189人、刘家峡镇202人、岘塬镇135人、王台镇44人。计划新开发公益性岗位以省州政策要求为准。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仲全会
5.“雨露计划”补助项目32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2025年度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高职学生1090人,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共需补助资金 327万元。2025年秋季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入学高职学生以实际人数为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白树彦
五、责任分工
1.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组织涉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永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在计划额度范围内,研究资金整合工作,确定资金主要用途和具体建设任务,协同县财政局编制完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报省、州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备案;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组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实施项目,并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支出达到全省序时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牵头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项目竣工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
2.县财政局:根据省、州财政下达的涉农资金安排计划额度,综合各涉农部门资金情况后,将计划额度报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审核用款计划,对资金用途、支付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核,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3.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行业主管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涉及不按规定下放权限影响政策落实,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影响资金拨付下达,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影响资金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不力、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和损失浪费,未按职责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等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县审计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审计检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5.项目主管部门:在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项目建设相关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开展竣工自验工作。
6.有关乡镇:配合做好项目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具体项目实施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审核把关、跟踪监管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要深入村社和施工一线,靠前指挥,蹲点指导,帮助项目村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和监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列出工作清单,靠实工作责任,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倒逼机制,挂图作战,全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规范运行。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切实有效的绩效目标跟踪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跟踪监控,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和选择,依据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项目计划和资金整合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推进的原则,从项目库中选取成熟的项目,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经中共永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五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抓好项目监管、验收和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动态。县审计局、财政局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项目主管单位承担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合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对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2025年永靖县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测算数据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