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3013958373U/2024-02227 | 主题分类 | 永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永政办发[2024]5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标 题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5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转变家庭育人观念,营造社会育人氛围,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根据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创新科学教育理念,积极搭建“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平台,增强学校家庭育人共识,充分调动社会育人资源,形成育人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共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推动新时代永靖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2.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谋划,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条件保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育人有效实施。
3.坚持协同共育。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责任。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家校共育、协同联动、育人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学校主导作用。县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把协同育人工作列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章程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持续强化学校在协同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学校家委会体系,学校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制定家委会章程,明确家委会职责、权利和义务,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家长会,鼓励、支持家委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注重教师协同育人能力培养,提升教师的家校合作能力与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充分发挥班主任“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增强教师参与协同育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动加强同协同育人职责单位的联系沟通,邀请参与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工作,不定期举办社会育人主题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卫生清扫、文明卫士等社会公益活动,使社会综合实践成为学生加强养成教育的大课堂。
(二)积极转变家庭育人观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家长树牢“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多形式组织家长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注重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引导家庭全体成员与学生共学互学、共生共长,通过相互支持、沟通对话来认识和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各类问题,实现学生和家长的共同进步与成长。注重家庭建设,鼓励家长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文化,积极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要使学生在生活中接受教育、增长见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掌握必要的生活技能。要引导家长对学生陪伴关爱,积极开展亲子互动,鼓励留守儿童家长要定期与子女保持联系,给予关心关爱。
(三)充分调动社会育人资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协同育人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县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协调社会有关单位提供育人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和研学等活动。县域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游泳馆、体育馆等场所,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县文旅部门要动员各类文化团体发挥行业优势,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文化精品,持续推动“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工作,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
(四)凝聚合力加强德育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互动机制,共同发力、协同用力,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针对学生不同阶段成长特点,引导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厚植爱国思想情怀,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志向。要凝聚合力、统筹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大力提升思政课育人质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认真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学雷锋学模范”“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促进学生牢记教导、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重要纪念日等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的德育活动,加强升旗、入团、入队等仪式教育,不断创新德育活动载体。
(五)着力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学生法治教育合力,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成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由县司法、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提高家长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各职责成员单位要支持和参与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宣传平台。
(六)完善创新家校共育机制。县教育局部门要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任科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各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保障,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加强家校交流,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要引导家长开阔教育眼界,举办家庭育人知识及家教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研学活动,为学校发展献策献力,关心支持家校共育工作。要督促家长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增长见识。要督促家长配合学校依法依规教育管理学生,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及时向学校沟通学生在家中的思想情绪、身心状况和日常表现,全力支持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关心关爱特殊家庭学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特殊家庭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家庭监护、教育医疗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由县教育、民政、残联、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全面摸清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尤其要特别关注单亲家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要密切关注特殊家庭学生心理健康,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关爱,融洽师生关系,促使其更好融入校园和社会。要重视发展特殊教育,继续落实好特殊教育学生补助公用经费,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有效保障残疾少年儿童都能接受教育。
(八)不断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县文旅、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要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主动创稳、主动创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要深化各类校外培训治理,惩防并举,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力度,共同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九)全力发挥协同育人职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安排,明晰总体工作分工,完善经费条件保障,全面履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职责。县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各项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宣传部门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抓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文旅部门协调组织文艺界人士进校园开展育人主题活动。公安部门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司法部门要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法治讲座,加强警示教育。卫健部门要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提高学校卫生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文旅部门要指导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民政部门要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加大困难学生家庭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做好校园周边文旅场所、商贸摊点的监管整治工作。团县委要统筹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妇联要指导乡镇、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和家长学校,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科协要加强青少年科技普及和科学知识宣传,协调各类科技场馆开放共享。关工委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救助,帮助广大家长掌握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方法。残联要摸清全县残疾儿童底数,制定“一人一案”帮扶关爱措施。各乡镇要督促家长履行家庭育人主体责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顺利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严格落实部门、乡镇、学校和家庭育人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妇联、团委、科协、关工委、公安、司法、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协同育人各项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将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纳入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评价协同育人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度。县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学校、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大力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借助各类主流媒体,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共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