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服务作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现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并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7条,均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告、公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9条;利用短信平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6条;项目建设方面发布招标公告7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他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信函公开申请数为1,上年结转申请0件;已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办结维持。无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开展相关信息发布前的敏感词汇、错别字、保密性、涉及个人隐私等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把此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股(室)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征地拆迁、办证登记、土地流拍、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做到主动公示,应公尽公,不断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不断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参与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同时,认真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9278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渠道窄,信息资源少,报送的信息视野不够开阔,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不深,工作特色亮点提炼不够。改进措施:一是确保每月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采集和发布质量,细化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二是建立完整的信息公开台账,报送的信息数量每月进行公布,并做好记录和台账;三是及时、准确的公开征地信息和征地安置补偿信息;四是完善信息发布与审核体系、网上公开体系以及监督和考核体系,进一步拓展渠道,强化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