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公开内容。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制发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包括:
1.永靖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分工、永靖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信息;
2.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年度工作报告;
4.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动态;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syongjing.gov.cn)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永靖县自然资源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办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受理机构: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山水苑大厦
联系电话:0930-8832272
传真电话:0930-8832272
邮箱地址:gsyjxgtzyj@163.com
邮政编码:731600
三、信息申请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应填写《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当面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也可将《申请表》发传真至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二)审查。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三)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由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现场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费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