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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建筑方案设计批前公示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申报了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建筑方案设计,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项目位于永靖县王台镇王台村,东至西山公路、南至西山公路、西至王台镇中心医院、北至西山公路。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建设用地面积445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4450㎡,总建筑面积59.44㎡,容积率0.013,建筑密度1.33%,绿地率68.74%,停车位2个。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永靖县刘家峡古城新区山水苑大厦(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8832272


附件: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效果图、总平面图.pdf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

永靖县教育局关于永靖县三塬镇刘家塬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的公示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临夏州盐锅峡镇下铨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0日我局对临夏州盐锅峡镇下铨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8835148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5年2月10日起(7日)

序号

审批文号

批复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报告 类型

1

永环评字〔2025〕1号

2025年2月10日

临夏州盐锅峡镇下铨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永靖县盐锅峡镇下铨村

甘肃永靖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表


附 件:1.关于临夏州盐锅峡镇下铨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期间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2月10日

永靖县教育局关于永靖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示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靖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2所学校的10741名学生提供营养餐(不包含四局小学等5所县城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为牛奶、鸡蛋、面粉、食用油。

项目概算总投资:概算总投资668.98005万元。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二、公示期限:2025年1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公示监督电话:0930—8832243

四、通信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太极中路6号(永靖县教育局)



永靖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1日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永靖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我局按程序先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规划委员会进行审议,会后设计单位按意见建议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寺乡段岭村,地块一(3314㎡):东至:G(2022)11号宗地;南至:道路;西至:荒山;北至:荒山。地块二(371㎡)东至:荒山;南至:空闲地; 西至:G(2022)11号宗地;北至:荒山。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供电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685.65㎡,容积率≦0.3,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项目用地面积3685.65㎡,新建车库及库房1座、砖砌实体围墙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72.16㎡。地块指标:容积率0.07, 建筑密度7.39% ,绿地率28.12%。

公示时间:7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永靖县刘家峡古城新区山水苑大厦(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8832272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永靖县忆江南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的批后公布

永靖县黄洮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永靖县忆江南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做出予以办理的决定,现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许可证证载内容进行公布:

1、申请单位:永靖县黄洮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永靖县忆江南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

3、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证照编号:622923202400017

5、批准用地机关:永靖县人民政府

6、批准用地文号:永政国土建字[2024]27号

7、用地位置:永靖县太极镇

8、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9560.6㎡

9、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10、土地取得方式:出让

11、证照编码:6229232024YG0015481

12、发证日期:2024年12月4日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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