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靖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级验收,第二批符合修建标准的卫生厕所502座,现将奖励补助资金(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起至11月22日
二、监督电话:0930—8880433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2号(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永靖县2024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第二批奖励补助资金分配表公示.xls
2、永靖县2024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第二批奖励补助资金花名册公示.xls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3日
为落实县级冬春蔬菜储备,确保县级冬春蔬菜“储得足,调得动,用得上”,现面向全县采取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优选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时限及方式
(一)储备品种:白菜、土豆、白(胡)萝卜、洋葱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
(二)储备时间:2024年11月中旬-2025年3月31日
(三)储备方式:采取物权归企业所有,政府补贴费用的方式,实行协议储备,委托承储企业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储备库存规模。在储备期内,储备企业应随时保证调拨任务需要;在不启动政府储备投放的情况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但承储企业必须随时保证承储数量。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
二、优选范围及原则
此次优选对象为永靖县内蔬菜生产、经营或仓储物流的企业。企业报名后,经过县发改局同相关部门现场调研评审后,初步确定承储企业,报局党组会审定后签订合同。
三、优选条件
(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储存地点必须在本县范围内,储存货物的物权必须属于该企业。
(二)具备较强的仓储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商品销售网络,能自主完成储备的轮库工作,落实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管理要求。
(三)具备与承担的储备规模相适应的调运投放能力。
(四)建立了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五)具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被列入省州县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六)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四、报名程序
有储备意向的企业可填写“县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意向书”,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交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0日
联系人:马生平
联系电话:0930-8832265
邮箱:gsyjjhj@sina.com
地址:古城新区统办楼县发改局606室
附件:1.县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意向书.doc
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6日
永靖县盐锅峡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2024年3月20日开工,6月30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现将工程建设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1.基本情况
永靖县盐锅峡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盐锅峡镇焦家村、黄茨村和下铨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建道路 4.218公里,其中焦家村路线长0.772公里、下铨村路线长3.295 公里、黄茨村路线长0.151公里;路基宽度3.0/4.0/4.7/5.4/6.0/7.2(米),路面宽度3.0/3.5/4.7/5.4/6.0/7.2(米),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配套边沟、边沟涵等排水工程及配置完善交通标志、护栏等安全设施。
资金来源: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2月4日以临州发改振兴〔2023〕323号下达,下达总投资4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99万元万元、其他资金28万元。
2.资金投入
工程总投资4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99万元,县级自筹资金28万元)。
3.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3月20日开工建设,于6月30日完工。工程总投资427万元,到位资金42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4年10月28日,我局会同县交通局、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4.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及绩效。
该项目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共计发放劳务报酬128.5万元,占总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投资的32.2%。吸纳务工人员143人,设置公益性岗位4人,其中本县人员119人,占总务工人数的83.2%,并组织当地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户及不稳定户约30人分批次进行了现场技能培训,从而有效提高了务工群众的劳动技能,实现了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增加了当地群众的务工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和农产品运输,增加了农业产业收入。
项目主管单位: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业主单位: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施工单位:甘肃万汇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甘肃路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后续管护单位:盐锅峡镇焦家村、黄茨村和下铨村委会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起(10个工作日)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大楼(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监督电话: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0930-8838618
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1日
根据《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永政办发〔2024〕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30799
三、通讯地址:古城新区统办楼510办公室
附件:1、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汇总表.xls
2、永靖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原址重建及受损住房灾后维修项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拨付花名册.xlsx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