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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公开范围

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工作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等信息;

2.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办公地址、领导姓名、工作简历及职务、单位电子邮箱等信息;

3.本单位干部任职前的公示、人事任免 ;

4.生产安全事故动态及调查报告;

5.应急科普、灾难警示、生产安全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6.与本单位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7.本单位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报告;

8.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永靖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

2.永靖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3.县档案局查阅。

4.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5.本单位宣传栏和电子屏。

(三)信息公开时限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永靖县政府政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窗口和县应急局宣教股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3742(兼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春明路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政编码:731600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靖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永靖县应急管理局宣教股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春明路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北角

传真号码:0930-8833742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县政府政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永靖县应急管理局宣教股)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联系号码同上)。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申请完备性审查:我单位各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首先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合法性审查: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应急管理局法规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永靖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向信息公开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本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申诉;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向临夏州应急管理局或永靖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永靖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申诉、投诉方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930-8832629,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春明路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政编码:731600;

2、永靖县应急局驻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930-8832173,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春明路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政编码:731600;

(二)行政复议

1、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同上)

2、临夏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0-6317415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解放路4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12368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苏曼人文茶楼对面

邮政编码:7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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