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部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编制《永靖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对本指南有疑问,请与永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81号,邮编:731600,电话:0930-8832286)。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查阅。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局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
2.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
3.民政领域内相关政策保障标准和政策申请条件;
4.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6.行政许可及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机构联络,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及服务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审批结果;
7.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据及结果;
8.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取以下形式公开: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syongjing.gov.cn/;
2.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
3.政府信息公开栏、宣传告示、电子信息屏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永靖县民政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永靖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8832286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 真:0930-8832286
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81号
邮政编码:731600
电子邮箱:yjxmzj32286@163.com
(二)申请的提出
1.提出申请。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以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公开信息申请”字样。